新闻中心

首页 > 新闻中心

网友建议出台公寓等物业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8-07
  • 点击次数:

 近日,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留言,建议出台商铺、公寓、别墅物业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。这位网友称,目前全省只有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标准,而公寓业主实行的是市场指导价,在日常生活中,收费基本上是普通住宅的2倍。目前公寓跟商铺、别墅是一个物业收费标准,难免有失偏颇。 这个价格对大部分的公寓业主来说是个很大的生活负担,而目前维权又很难。

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 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》,国家实行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。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、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。目前全国各地均只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,公寓、商铺等因其商业性质、管理难度、容积率高等,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合同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。

编辑 许大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