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六安检察1月14日消息:近日,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决定逮捕。
2020年初各地疫情暴发,一口罩难求,周某见有利可图,便利用微信、陌陌等社交软件在网络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,实际上该男子并无口罩可以提供,当被害人付款后便将被害人拉黑或者删除,致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。该男子到案后,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,谁知该男子却趁机潜逃至外地。今年1月,周某被抓获归案,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决定逮捕。
检察官提醒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监视居住尽管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免于羁押,但仍然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!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,应当遵守包括“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”“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”在内的多项规定。一旦违反规定,情节严重,就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,并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,后果非常严重!